一、第八册《给排水、采暖、燃气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定额)适用于新建、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、排水、燃气、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,小型容器制作安装。   

二、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、规范有:

1.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》GB500132005

2.《建筑给水排水应设计规范》GB500152003 

3.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422002 

4.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500282006 

5.《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CJJ332005

6.《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》(2001年);

7.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》GYD2082000

8.《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》(1988年)。

三、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:

1.工业管道、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、锅炉房的管道应使用第六册《工业管道工程》

相应项目;

2.刷油、防腐蚀、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《刷油、防腐蚀、绝热工程》相应项目。

四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

    1.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%计算,其中人工工资占25%。

2.高层建筑增加费(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)按下表计算:

 

层数

9层以下(30m)

12层以下(40m)

15层以下(50m)

18层以下(60m)

21层以下(70m)

24层以下(80m)

27层以下(90m)

30层以下(100m)

33层以下(110m)

按人工费的%

2

3

4

6

8

10

13

16

19

层数

36层以下(120m)

39层以下(130m)

42层以(140m)

45层以下(150m)

48 层以下 (160m)

51层以下 (170m)

54层以下 (180m)

57层以下 (190m)

60层以下 (200m)

按人工费的%

22

25

28

31

34

37

40

43

46

注:高层建筑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

 

3.超高增加费: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.6m为界限,如超过3.6m时,其超

过部分(指由3.6m至操作物高度)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。

 

标高±(m

3.68

3.612

3.616

3.620

超高系数

1.10

1.15

1.20

1.25

 

    4.地下室降效费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。其中,给排水工程按0.2/m\+2计,消防带喷淋系统按0.6/m\+2计。

    5.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%计算,其中人工工资占20%。

    6.设置于管道间、管廊内的管道、阀门、法兰、支架安装,其定额人工乘以1.3